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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网络投资者索赔诉讼征集

广电网络(股票代码600831)2024年7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西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拟共处1180万元罚款。此前,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立案调查,立案公告次日,公司股价收跌9.35%。

经查,广电网络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2 年,公司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共涉及白水县雪亮工程、合阳县立体防控体系治安视频监控图像服务安装服务工程,以及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等3个项目,上述事项导致公司 2022 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 2352.16 万元,占 2022 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 1977.44 万元的 118.95%。

此外,公司2024 年 4 月 16 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后公司 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由盈转亏。

早前‬,‬2023年‬10月‬31日,广电网络及相关责任人收到陕西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王立强、韩普、胡晓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显示,广电网络2022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及部分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告发布后,股价不降反升,持续多日走高。

广电网络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该法第197条第2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时任董事长王立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韩普、财务总监胡晓莱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未能勤勉尽责,负有主要责任,以上人员构成《证券法》第197条第2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7月8日停牌1天,并于7月9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广网”,日涨跌幅限制为5%。

湖北金楚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军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宋军律师分析指出‬,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结合正威新材虚假陈述实施揭露的具体情况,初步判断符合索赔的投资者范围为: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买入广电网络,且在2023年12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与索赔。

投资者‬索‬赔需‬准备的证据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证券营业部盖章);3.涉案股票对账单(自首‬次‬/‬首笔买入打印至今,证券营业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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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军律师  电话:1887186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