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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投资者索赔诉讼征集

*st红相(证券代码300427)2024年4月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公司及9位高管共处6556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杨成被终身市场禁入。此前,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于2023 年5 月11日立案调查。

经查,红相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公司2017年至2021年虚增营收100132.41 万元,增利润42376.61 万元;2022 年虚增成本 2487.67 万元,虚减利润2487.67 万元。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欺诈发行;2020 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早前,公司2023年4月29日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发现2019年-2021年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等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公司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24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公告》称,若公司因《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违法行为被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民事诉讼,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成自愿在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金额中,替代公司向前述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权利人承担8,000万元的赔偿金额。且替上市公司承担的上述赔偿金额,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不再向上市公司追偿。

湖北金楚律师事务所宋军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宋军律师分析指出‬,根据相关规定,结合红相股份虚假陈述实施揭露情况,初步判断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为:2018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红‬相‬股份,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本所发起的索赔诉讼。

投资者‬索‬赔需‬准备的证据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证券营业部盖章);3.涉案股票对账单(自首‬次‬/‬首笔买入打印至今,证券营业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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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军律师  电话:1887186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