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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投资者索赔诉讼征集

鸿博股份(股票代码002229)于2024年4月16日发布收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福建监管局决定对鸿博股份及倪辉、浦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将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采取下一步监管措施。

经查,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净利润为盈利3740万元至5610万元,扣非后的净利润为盈利2840万元至4260万元。同年4月13日,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因某项收入的入账时间未得到审计机构认同,预计2023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 5000万元至58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至7500万元。

金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军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或其它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宋军律师分析指出,根据相关规定,结合鸿博股份虚假陈述实施揭露情况‬‬,初步判断鸿博股份索赔条件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1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的投资者

鸿博股份索赔已进入立案阶段,本所已经帮助多批次投资者起诉立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不要错过索赔时机,请尽快报名参与本所发起的索赔诉讼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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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宋军律师     电话:18871869233